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实践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量: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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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模式已经形成、效果显著

2020年6月8日,智慧中国年会组委会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分析了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实践。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是中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中国发展出了适应国情的营商环境建设方式,采取了以评估促建设的方式,政府一方面主动对标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另一方面联系中国的现实问题、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同时积极鼓励和引进各种第三方评估。这三类评估汇总在一起,精确地诊断了相关问题,高效地改变了营商环境面貌,对中国的营商环境建设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

《法治蓝皮书》指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构成了营商环境规范体系的主要部分。2019年,营商环境最重要的立法就是当年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该法取代了实施长达四十年的“外资三法”,对于中国完善营商环境、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着基础性的意义。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堪称营商环境基本法的行政法规,修改了多部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法规。2019年,全国各地迎来了一波营商环境综合立法的高潮,多个省市颁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在今后的两三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颁行综合性的营商环境法规。世界银行承认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三部涉及营商环境的司法解释,为营商环境评估发挥了很大作用。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中国政府开展了以评估指标为导向的行政改革,机制更为高效、便利、透明、民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对接“开办企业”指标,目前中国这一指标排名全球第27位,属于领先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对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指标,2019年中国的世界排名跃升至第33位。自然资源部牵头对接“登记财产”指标,2019年中国的世界排名是第28位。中国证监会牵头对接“保护少数投资者”指标,目前位列全球第28位。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对接“纳税”指标,2019年前进到第105名。海关总署牵头对接“跨境贸易”指标,2019年是第56名。此外,中国还进行了监管机制改革、在线服务机制改革和行政决策机制改革。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司法机构以专业审判、信息化和司法解释等方式保障营商环境。司法领域的营商环境改革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世界银行有两个指标,直接涉及司法:执行合同与办理破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位,相比去年前进了1位;“办理破产”指标比去年前进了10位,位居全球第51位。值得指出的是,“办理破产”指标涉及破产法律制度,我国是在《企业破产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主要依赖司法改革而取得这一成绩的。2019年,我国司法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设立了一些专门司法机构,强化了专业化审判机制,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展飞快。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中国社会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同样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两个指标“获得电力”和“获得信贷”,主要是针对供电企业和金融公司而言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电网企业分工负责的“获得电力”改革效果明显,中国这一指标的排名目前位居全球第12位。2019年,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在全国多个地方建立,市场主体的反馈监督机制有了较大的改进。

当前世界,营商环境竞争异常激烈,不进则退。我国的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个别领域的改革状况不够理想,例如“获得信贷”指标从上一年度的世界第73名下滑到第80名,显示出这一领域的改革状况任重而道远。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原文参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实践》,(执笔人:孟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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