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方案编制工作。
为更好配合完成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具体的工作需求出具对应的工作方案,做好顶层规划工作,保障整个标准化工作能按时保质高效的开展。6月初,完成《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整体工作方案》、《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实施方案》(发文)版、《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团队内部)》等顶层规划。
(二)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培训准备工作
本着夯实基础、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调研北京、浙江、广东、江苏等地方经验,结合山东省现有事项现状需求,6月中旬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填写说明》,并做好配套的培训讲解材料,包括《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培训PPT》、《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等。
(三)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填报工作(9试点部门)
6月20日召开9个试点省直部门的事项填报启动培训工作,项目组分8个工作组入驻到9部门,包括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用以实地驻场指导为主,线上解疑为辅的工作方式,指导各部门业务处室进行事项填报工作。经过一周的时间,9个试点省直部门共有事项2205项,发布事项目录2153项、发布实施清单1836项,项目组持续跟进并督促部门完善补充事项内容。
(四)山东省权责清单与国家基本目录比对工作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山东省权责清单与国家基本目录比对工作,把国家和省级设立的事项内容与国家基本目录进行比对,注明事项对比情况。国家基本目录采用动态变化的方式实时更新,定期检查目录有更新后,根据变化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更新工作。截止到7月31日,共完成国家基本目录953条事项的对应关系建立。
(五)山东省市县级事项目录与国家目录对接工作
根据工作节点安排,于7月31日,采用映射的方式,完成山东省市县三级依申请类事项与国家级基本目录同步工作,将梳理的第一批省市县数据报送国家平台,上传数据量达32.4万余条,8月初进行第二批、第三批的更新报送。根据国家平台数据显示,当前共580项依申请类事项与国家级基本目录完成对应,山东省的对应率为24.48%,超过北京、上海、云南、天津、浙江等省市,对应率处于全国中等水平。目前通过优化事项数据、清理历史数据等措施加紧提高与国家级基本目录的同步率。
(六)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全省统筹)
总结9个试点省直部门的填报经验,完善系统功能和要素设置,7月2日开始,项目组以分组方式,采用集中办公、驻场演示、线上解答等,灵活开展填报指导工作。截至7月14日,共完成57个部门的对接指导工作。根据全省66个部门的后续持续优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截至8月31日,省级共发布8825项主项和子项事项目录、发布实施清单8414项。
(七)山东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填报工作
按照省级事项梳理工作要求,于7月9日开启全省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填报指导工作,于7月16日开启全省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填报指导工作。前期根据各地市要求,派驻项目组专家赴需求地市开展培训讲解工作。市县事项填报工作以远程指导、观看培训视频、线上解答等方式为主,开展市县各部门事项填报指导工作。
(八)省市县乡镇村五级部门事项填报质检工作
针对省市县乡镇村居各级部门事项标准化梳理情况,按照事项要素填报要求,在各级部门进行事项填报的过程中,采用“回头看”模式,进行事项填报质量的定期抽查,并将问题事项反馈各责任部门进行完善。另一方面,按照要求对省级部门填报的事项进行注意质检,反馈事项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指导部门进行完善。对事项填报的共性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注明问题类型及完善要求发送各级事项梳理工作群,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从事项填报的责任源头进行标准化质量的提高。
(九)山东省市县各部门办理项拆分工作
根据各级部门的实际业务办理情形,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拆分”的原则,截止到8月31日,省级22个部门按照实际业务办理情形,共拆分办理项392项;截止到9月16日,16个市县,共拆分办理项25955项。
(十)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编制工作(初稿)
通过前期调研、现状分析、办事指南调整建议、规范编制等流程,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类型,明确不同事项类型对应的办事指南要素,并对办事指南要素的起草、格式编排等内容做出详细规范说明,以便使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能够顺利配合开展工作;其中,简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重点包括: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禁止性要求、数量限制、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结果样本、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咨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