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 | 福建省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一件事改革,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量: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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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职行政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福建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在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拓展“行政执法一件事”改革,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行业各领域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履职效能持续优化。现就其主要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



一、行政执法业务一件事集成的五个做法

(一)坚持整体协同,持续完善项目组织管理体系

强化行政力量组织,建立省、市、区(县)一体化协同专班体系,加强项目能力建设和管理组织。一是加强省级专班能力建设。平台自2023年3月启动以来,即成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牵头,省委编办、省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为主要成员的省级工作专班,并组建系统开发、平台和要素建设、培训和服务、机制和应用创新、综合协调和督查五支专业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和机制。二是深化项目统筹管理和技术标准、数据标准建设,加强平台建设汇报,把控平台建设进度和方向,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平台与8个省级平台、5个自建系统、2个国家部委平台及有关地市(区县)自建系统对接。三是坚持试点先行,组建第一批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城市管理3个条线试点地区省直部门专班、县市专班65个,合计620人。

(二)坚持技术赋能,统筹建设全省行政执法平台

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提出行政执法平台1个执法要素中心、3个核心业务系统、1个数据分析查询系统技术框架体系建设,全力打造省、市、县(区)、镇村(街道)整体协同、一体融合的行政执法大平台。一是建设执法要素管理中心。实现全省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检查对象、裁量基准、典型案例八大执法要素的统一汇聚,动态管理。二是建设3个核心业务系统。第一,建设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执法程序全流程网上流转,重点执法领域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案件基本信息共享、证据互用结果互认等多跨协同功能,同时提供移动执法应用,更好地落实三项制度要求。第二,建设执法监督系统。面向各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实现执法人员考试培训、证件管理、执法动态监测预警、案卷评查、执法效能评价等监督功能。第三,建设执法公示系统。实现执法业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信息的统一公示,融合一键复议、公众评议等便民利企功能。三是建设数据分析查询系统,实现动态总览、自动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

(三)坚持法制引领,制定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

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将平台建设应用提到新高度,对福建省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体系建设起到重要里程碑作用。一是对办法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平台有关定义、平台建设基本原则、各级各部门政府职责以及有关保密和表彰奖励等总体性要求进行了规定。二是提出平台规划、建设标准、建设要求、部门建设、数据采集、数据互通等方面的规划与建设要求。三是提出平台办案、人员使用、数据信息效力、电子送达、电子支付、公示功能、执法监督、数据分析等方面平台应用与服务要求。四是提出保障创新应用、赋能联合执法、赋能基层执法、赋能柔性执法、赋能非现场执法、赋能码上执法、赋能便民服务等方面创新支持与保障要求。五是提出运维主体、安全保障体系、相关人员培训等方面平台运行与维护要求。六是提出平台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评价、配合监管、合同解除、容错机制、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要求。

(四)加强机制建设,统分结合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复用”。一是规范统筹,由省司法厅统筹编制《人员管理规范》《事项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管理规范》《法律文书要求》《行政裁量权基准要求》等9份省级层面的行政执法业务规范。二是试点先行,在三明试点综合查一次,统一组织检查力量、集中检查时间,将40个具体检查事项综合成7个“综合查一次”事项。在泉州试点“综合监管一件事”,梳理完成6个一件事清单。在沙县、建瓯各建立4个合计8个试点片区。三是创新引领,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征集全省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案例,省司法厅组织力量做专项研究,筛选一批各地各行业创新案例,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推进行刑衔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

(五)做好运营保障,筹建平台研发运行保障中心

筹建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研发运行保障中心,为平台建设、运维、运营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数据治理支撑、项目管理支撑、专项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编制、法律咨询和要素中心动态维护等工作。一是制定平台用户管理、问题解决、推广应用等机制,规范服务内容和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问题解决系统,形成完善的运营服务管理体系,为平台推广、用户体验、内容制作、用户服务等提供专业服务,保障平台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实现平台用户从能用到好用,从好用到爱用的转变。二是借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趋势,依托行政执法数据统一汇聚和管理优势,在做好行政执法数据安全分级分类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政务数据服务体系,探索全省行政执法数据运营模式,构建行政执法数据运营生态体系,优化数商服务环境,助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二、行政执法业务一件事集成的五个成效

(一)实现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驱动平台建设应用,不断夯实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一是新建统一支付和票据系统,促进闽政通、福建码推广应用,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执法收费事项可视化配置,全省统一支付的省份。二是推进人脸识别、智能语音、天地图扩容升级,提升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15个公共基础支撑能力。闽政通(政务版)注册用户从1.3万个增加到10.4万个,日活用数从3000多人上升到9000多人。三是实现多码合一,依托福建码,通过手机扫一扫、全量查询个人、企业、证照等信息,为执法检查人员提供准确全量信息查询统一入口。四是推进基层执法单位和人员完成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的申请,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及闽政通(政务版)用户激活及执法应用终端购置等工作,实现技术赋能政府执法人员数字素养提升。

(二)实现政府履职数字化能力更加一体集约

福建省依托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一是实现全省各级各条线统一要素中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统一要素管理、统一线上办案,统一线上监督、统一线上公示。截至2024年3月,已入库4024个执法主体,90360名执法人员;已入库法律法规10952个事项,2110部法律法规,裁量规范220份。为全省9市1区,46个部门条线,83个县级行政区划,4024个行政执法主体,90360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打通三类平台对接应用,实现全省各级各条线行政执法系统整合融合。完成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两法衔接”平台、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双随机、一公开)、行刑衔接8个省级公共平台的应用对接。完成与生态环境、卫健、应急、市场监管、药监5个省级自建系统的对接融合。完成消防、文旅2个条线与国家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三)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全省统一业务规范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建设,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统一入驻“闽执法”平台,形成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执法办案,统一监督管理。二是实现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人员根据执法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现场电子亮证,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决定依法公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与规范化。三是实现执法监督规范化,优化执法效能评价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对行政执法的实际成效进行评价、执法人员履职情况、案件协调情况等,全面评估执法工作质效,保障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支撑领导决策,汇聚省、市、县(区)、镇(街)全量行政执法数据,全力打造数据“驾驶舱”,实现执法办案、执法检查、执法公示动态监测、智能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预警,形成动态总览图,辅助科学决策,让执法监督更加智能。

(四)实现“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

创新“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联合执法”“片区执法”等业务场景,实现执法办案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证据互认等功能。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明市已梳理7个“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市县两级已组织143个部门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娱乐场所、农药经营等11个领域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超过900次,检查企业(对象)超过3000家(个),共有效减少检查超过2300次。泉州“综合监管一件事”涉及15个市直部门,150项检查处罚事项,有效解决“多头管”“三不管”问题,实现监管效率最大化。2024年以来,建瓯、沙县、惠安、仙游、福鼎累计开展片区联合执法超过3000次。实现平台全时空办案场景服务,实现证件扫码、智能回填基本信息、智能关联法律依据和裁量标准、实时调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自动生成执法文书、“一键”电子送达、“一录”多维数据,消除多头录入,支持电脑端与移动端全过程同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五)助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行政职权事项梳理和制度建设。一是形成一套执法改革业务体系。印发《关于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关系加强协同配合的若干意见》,理顺体制机制。印发9份省级层面的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实现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融合,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二是探索一条省级数字化平台建设路径,实现数字资源统筹管理,政务系统集约建设,数据汇聚高效安全,有效节约政府信息化资金投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三是聚焦便民利企,赋予每个执法案件唯一“身份码”,提供案件信息在线查询,同步开通一键复议、在线找法、公众评议等便民服务,实现文书在线签收、在线缴费,真正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执法服务更加便民。四是创新轻微速罚方式,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规范化文书模板等措施,实现快速办理,缩短办案周期。

作者:国脉研究院专家  李情君
来源:国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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